教育公平,不只是一句话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局长 郑映通


  教育公平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社会主义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老百姓把社会公平的底线压在教育上,教育已成为社会矛盾的聚焦点之一。我们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解决教育公平问题。


  教育公平,全民的公平


  教育公平主要有两层涵义:一是宏观公平,主要指政府在制订政策和制度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为每个人提供均等的教育机会;二是微观公平,主要指学校、家庭、社会尤其是教师和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同等对待受教育者,让每个受教育者都能获得最适合其个性的发展。


  目前中国的教育不公平主要体现在地区差异、城乡差异、阶层差异三个层面,其中各地区的差异又体现在入学机会、教育条件、教育质量等。深圳市宝安区的情况也不例外。因此,《宝安区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实现公平化”的发展目标和“公平、优质、高效、和谐”的发展战略,努力做到合理配置优质教育资源,为每个人的发展提供公平的教育。


  教育公平,不只是“均衡”


  作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宝安区追求教育公平的步伐也走在时代前列。当全国各地对教育均衡的讨论还停留在观念层面的时候,宝安区已在实践操作中实施了“均衡发展”战略。2002年制定了《宝安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以“与时俱进、提高标准、追求卓越”为行动纲领,大力实施“均衡发展”和“科研兴教”两大战略。均衡发展是统领教育发展全局的总纲,科研兴教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突破口。实施“均衡发展”战略,缩小了城乡之间、各级各类学校之间的差距,为全区适龄儿童提供了相对均等的教育机会,全面提升了宝安教育现代化水平。实施“科研兴教”战略,全面提高了宝安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提高了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增强了宝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由于这“两大战略”,宝安区在广东省率先建成“镇镇为教育强镇”的教育强区,同时通过规范和扶持民办教育,推进教育城市化,缩小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基本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


  当全国各地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大力实施教育均衡发展战略的时候,宝安区又开展了教育公平发展的探索。因为“公平”比“均衡”的含义更深刻。“公平”不仅具有“均衡”的含义,同时还强调学校、家庭、社会尤其是教师和家长,在教育过程中让每个受教育者受到同等的教育,在教育结果上让每个受教育者获得最适合其个性的发展。


  教育公平最终要落实到教学环节上,公平教学对学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一项调查报告表明,学生或学生家长对教师的缺陷,最不能原谅的就是教师的偏私和不公正。


  教育公平,需思考更多


  教育公平是一个喊起来简单做起来难的口号。宝安区力争到2010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资源配置、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实现均衡、优质发展,建立公平合理、特色鲜明、充满活力、和谐发展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为此,宝安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政策规划、资源调配、资金安排等向教育倾斜、向基层学校倾斜,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使每一个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有书读、读好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高中教育优质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规范发展,使教育规模、结构、效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措施之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快新校建设和老校改造完善,扩大学位供给。为加大统筹力度,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落实教育用地,坚持教育用地法定化;加快建设进度,有关职能部门为新校建设和老校改造完善的建设项目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设立“绿色通道”。


  措施之二:统一标准,加大投入,实现教育经费均衡配置。优先保障教育经费,建立“以区为主,街道为辅,市级补助,多元投入”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确保学校装备配置均衡。


  措施之三:统筹配置,优化队伍,实现教育人力资源均衡配置。包括统筹配置教师队伍,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实行教师轮岗和支教制度、优化教师队伍。


  措施之四:规范管理,加强扶持,促进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制度,提升公办学校水平,规范民办学校办学,扶持民办教育优质发展,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措施之五:深化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构建无缝链接德育体系,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大力推进特色教育,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措施之六:发展职业教育,完善大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成人教育,创新职业成人教育管理机制,完善家庭教育网络,深入推进社区教育。


  教育公平的脚步,在深圳宝安,正在大踏步地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