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第二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宣传资料

 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

  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和职业中学的普通高中班。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及用途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结合学校实际,资助标准分为三等,具体标准为3000元、2000元、1000元。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①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②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④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⑥学校必须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按相关部门要求时间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中(唯一发放方式)。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银行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学费等费用。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业成绩优良或呈明显上升趋势;

5、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

 国家助学金的优先条件:

  符合上述认定标准并能出具相关证明(民政部门或医疗部门的证明),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应优先给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管理方式

1、将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资料按要求归档存放,并接受财政、主管机关和学校的检查和监督。

2、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国学助学金按照要求分两个学期打到学生银行帐户,保证该项救助基金能够全部发到学生手中。







                安徽省滁州市第二中学

                2017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