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24-08-02 15:33:17 浏览次 作者: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利用下发消防安全通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提高全校学生和教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4.我校配备专业防火员,并定期进行防火专业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落实巡查检查制度、记录制度、上报制度。
3.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3.应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
(1)排烟装置:图书楼一楼(阶梯教室)
(2)消火栓:初中部教学楼(每层4个,共16个)、科技楼(每层3个、共12个)、男生宿舍楼(每层3个共18个)、食堂(共6个),女生寝室和旧教学楼(东、南、西、主教学楼)没有。
(3)通风口:化学实验室(每个实验室4个,共12个)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采取部门负责制。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上报。
2.对上报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3.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食堂用火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
(2)实验室用火要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