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二中民主推选中层后备干部工作方案
2017-12-18 11:52:39 浏览次 作者:耿晓红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体工委关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良好的导向性和激励性,建设和保持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中层后备干部队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3.民主公开、公平择优;
4.结构优化、动态管理。
二、名额及推选范围
本次拟推选办公室后备干部一名,保卫科后备干部一名。在全校范围内年级组长、支部书记、教研组长、中心负责人中推选产生,其他教职工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表现优异者亦可参与推选。
三、资格条件
中层后备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政治坚定,品德高尚,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工作责任心;能顾全大局,服从安排,有很强的集体观念和团队精神。
3.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勤勉务实,乐于奉献,能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
4.在年级组长、支部书记、教研组长和中心部门工作中业绩突出,成绩显著。
5.其他教职工在本职工作上表现优异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四、推选程序及办法
按照安排部署、民主推选、讨论呈报、研究确定、公示反馈等程序进行。
(一)安排部署。经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推选工作方案,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印发组织实施。
(二)民主推选。根据名额及推选范围,成立民主推选领导小组,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民主推选工作。实际参加民主推选的人数要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推荐得票前三名进入下一环节。
(三)讨论呈报。民主推选领导小组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充分酝酿讨论,集体研究,提出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名单,报校党委。
(四)研究确定。校党委对推选领导小组呈报的建议人选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研究确定后备干部人选。
(五)公示反馈。对后备干部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没有不良反映或有反映但经查证不实的,列入中层后备干部名单,并由校党委以书面形式呈报上级机关党组织。
五、纪律要求
1.各年级、各部门要切实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民主推选工作。
2.主动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对发现并核实有拉票行为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已列为后备干部人选的,取消其后备干部资格,两年内不得推荐。
3.要充分发扬民主,确保后备干部推选工作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顺利进行。
中共滁州市第二中学委员会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