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工作职责


1.
根据上级工会的决定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作,协助党委和校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会同有关部门筹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承担其职能,组织教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学校。
3.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开展教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协助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工作,联系关工委工作。 
4.办好“教工之家”,经常开展有益于会员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5.做好收缴会费工作,民主理财、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主 席:茆邦昌

副主席:陈宝昌

办公电话:0550-3039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