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科

工作职责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制定部门实施细则,定期向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2.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3.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等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4.履行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和活动安全管理职责,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各种活动安全预案及安全措施。

5.负责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管理安保人员,维护安防设施。

6.负责学校门卫管理,夜间、节假日值班和巡逻安排,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

7.负责全校消防栓、灭火器、报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证校内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确保正常使用。

8.配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9.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应急预案配合指挥组落实报警、抢救、疏散、保护现场、调查取证、信息上报等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10.根据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并建立资料档案。

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副主任:徐勇

办公电话:0550-3031311